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文件
甬鄞法(20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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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全面实施廉效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省高院《关于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新创业创一流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廉效风险管理的意见》,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效风险防范能力,现就我院全面实施廉效风险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廉效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以廉效风险排查为基础,以提速增效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效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实施范围及工作目标
廉效风险管理的实施范围:本院全体干警(包括临聘人员),重点是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组织人事权和财务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党员领导干部。
廉效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风险查找、风险梳理、风险评估、动态管理“四大环节”,构建风险防控的日常教育、权力优化、阳光监督、预警处置“四大体系”,逐步建立起与法院实际工作相适应,融教育、制度、监督、考核、整改于一体的廉效风险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风险查找。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效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找出廉效风险点,利用举报投诉、来信来访、财务审计、案件评查等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效风险点。将风险点汇总后,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干警意见和建议。
(二)风险梳理。将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按照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工作效率风险、工作作风风险、奢侈浪费风险等类别进行梳理分类和综合评估,由院党组审定,并登记造册、电脑备案和内部公示,并将单位廉效风险梳理结果报区纪委备案。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思想意识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脱离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骄傲自满、不思进取,自由散漫、拖拖拉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漠视群众的利益、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贪图享受、骄奢淫逸等。
2、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不遵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或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利用职权乱作为等。
3、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没有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制定和有效实施各项制度;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些制度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时效性,没有约束力,不能及时对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可能造成工作中出现偏差;对制度监督检查不够,可能导致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不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4、办事效能风险。主要表现为工作流程设计不科学、程序复杂、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小鬼难缠”、“中梗阻”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缺乏诚信、失信失诺;违反“四条禁令”、形象不好等。
5、工作作风风险。主要表现为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一言堂”、“家长制”;“好人主义”、软弱放任;存在特权思想,作风霸道;会风文风不正,热衷搞各类庆典、论坛、研讨会和考核评比达标等。
6、奢侈浪费风险。主要表现为“两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过高,讲排场、比阔气,忙于迎来送往和吃喝应酬;无实质性内容的外出参观考察多,甚至违规组织或参与公费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搞攀比,违规换车、借车、购车、用车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
(三)风险评估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效风险。廉效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重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实行分色预警,一级风险为红色,二级风险为橙色,三级风险为黄色。
(四)动态管理
建立廉效风险管理台帐,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效风险信息库,实行集中规范管理。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风险点变化情况,适时增减廉效风险点,实现动态管理。
(五)风险防控
根据查找出来的廉效风险点,对内部权力配置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科学合理的三级防控体系。
1、前期预防。针对廉效风险采取预防性措施。制定《内设机构职权目录明细表》和《干警岗位职权目录明细表》,明确岗位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干警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明示防范规定,定期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2、中期监控。针对廉效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动态性的受理举报、群众评议信息监测机制,定期自查和开展检查,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廉政监督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法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3、后期处置。针对违纪违法倾向性问题和苗头,实施惩戒性措施。对在中期监控阶段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重点提醒的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发放限期整改的纠正通知书、责任追究等形式进行纠正。
五、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
(一)计划查找阶段(1月-3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查找廉效风险点,保证风险点查准、查全、查深。
1、宣传教育发动。广泛宣传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制定《全面实施廉效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召开全院干警(包括临聘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特别是中层干部,牢固树立廉效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效风险机制建设工作中来,主动查找风险点。采取支部讨论、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全院干警真正意识到廉效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开展廉效风险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岗位风险。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和庭、科、室、队工作职责,逐一排查廉效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找出廉效风险点,利用举报投诉、来信来访、财务审计、案件评查等监督渠道和手段搜集廉政风险点。将风险点汇总后,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内网公示,征求庭室干警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措施阶段(3月-5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查找的廉效风险管理点制定防控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构建系统化的廉效风险管理机制。
1、评析风险点。全院各部门要将公示的风险点,认真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意见和建议。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存在或潜在风险点的危险程度,适时把握轻重缓急,明确不同时期的廉效管理工作重点,做到廉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
2、制定防控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文件,将各庭室的不同廉效风险点上墙公布。做到廉效风险清晰、防范措施有力。
(三)落实防控阶段(5月-9月)。认真贯彻落实防控措施,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审判、执行和行政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控制、化解发现的廉效风险。
1、加强廉效宣传教育。将廉效风险管理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三思三创”、“创先争优”、“强效能、强党建”、“党务公开”、“廉洁司法防控”等主题活动以及今年全面提升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全院学习、部门学习和干警自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效制度和廉效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使全院干警了解熟悉廉效制度,明确有关廉效规定和要求,增强执行廉效制度和遵守廉效规定的自觉性,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2、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建立科学的督查工作机制,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风险节点及其防范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丰富督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采取风险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查处挽救等方式,对难以防范的风险点进行有效控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廉效风险防控责任制,按照“上级管下级,下级督上级,责任连带追究”的原则进行管理。
(四)评估优化阶段(9月-10月)。主要任务由本院廉效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对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廉效风险机制作进一步优化。
1、评估内容。廉效风险机制建设评估内容包括:部门领导重视情况、廉效风险查找情况、落实防控措施情况、遵守廉效规定情况、开展廉效宣教情况等。
2、评估办法。各部门自评与院廉效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
3、优化阶段。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循环的工作,通过年度评估,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对存在的风险点,要优化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效能;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廉效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廉效风险工作的良性循环。
(五)反馈整改总结提高阶段(10月-2012年1月)。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评估对象进行反馈,要求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结果反馈。廉效风险管理工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对考核结果不及格的部门和个人以书面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评估。对经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直至采取组织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2、结果运用。将廉效风险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用于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职称晋升等领域。
3、总结提高。在对廉效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计划查找、制定措施、落实防控、评估优化、反馈整改、全面自查、修正完善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我院成立廉效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廉效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庭科室队廉政监察员和监察室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本院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效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效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廉效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抓实抓细。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上下一致、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于工作不落实,领导不负责,导致部门和干警在廉效方面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防控重点。我院的廉效风险管理工作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等腐败高发、易发领域中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廉效风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